2024年X月XX日,我公司XX在从事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发生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XX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认识不够充分,在环评批复仅有XX的情况下,为节省XX切换时间同时开启了XX。尽管事后XX全力整改,立即停止了生产并且拆除了违法生产设备,但XX仍然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等内容均没有异议,并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XX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法定义务,主动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 二、全公司自上而下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制,高标准实行规范化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做保护环境的良心当事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公众监督! 承诺人:XX 承诺时间:2024年X月X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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