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强化值班调度。各XX(街道、林场)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对经核实的火情,各XX(街道)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在接报后15分钟内口头报XX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30分钟内掌握火情初步情况,事发后1小时内书面报送相关情况。对已上报正在扑救的森林火灾,每30分钟跟踪上报扑救进展情况。 (责任单位:各XX<街道>、林场,XX森林消防大队、消防救援大队完成时限:常态化) (三)决战攻坚阶段(4月1日至7日) 1.强化宣传,“空地一体”严格管控。在前期宣传造势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宣传效果。禁火期间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护林员全员上岗到位加强巡山护林,重点时段、重点地段严防死守,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处置,采取一切强有力措施,严防人为火灾发生。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在重点林区、景区、寺庙、进山路口、坟墓较集中等重点部位合理设置森林防灭火检查站,各XX(社区)在各自进山路口或重点部位设置村级森林防灭火检查站;针对散墓,采用划片区、人盯墓的方式。同时使用具备喊话功能的无人机(租或买)进行巡山护林、用火取证。 (责任单位:各XX<街道>、林场,自然资源局、农水局、文体旅游局、民政局、民宗局完成时限:4月1日—7日) 2.关口前移,快速处置确保安全。各XX(街道、林场)森林火灾应急处突力量要前置驻防,XXXX三级护林员要深入林区一线、扑救力量要集中待命严阵以待、进入临战状态,按照“小火当作大火打”的要求,投入重兵、快速扑救,做到火灾早处置,坚决避免小火酿成大灾,甚至因麻痹酿成重灾。特别是XX周边,联合石化输油管道附近,XX后山,XX等临近福厦高速路周边等重点山头地段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镇(街道)安排人员不间断巡查,进山路口要派专人蹲点值勤,每个村(有清明祭祀的山头、林区)要配备不低于XX个人的机动巡逻力量(主要携带XX号工具和水),做到动静结合、严防死守,其他重点部位由各XX(街道、林场)自行确定,并派专人负责;各XX(街道)要充分调动辖区派出所民警(协警)、行政执法中队、治安联防队等执勤人员到相关卡点、重点区域加强值守,查收打火机、烟花爆竹、香烛等火源火种,确保火种不进山入林。XX森防办协调泉州市森林消防大队派员参与XX开展森林防火宣传与设卡检查活动。 发生火情时,各XX(街道、林场)务必安排至少一名党政领导带队第一时间到达火场进行处置,快速反应,重兵投入,科学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明确现场总负责人,成立相应工作组(如信息联络组、秩序维护组、向导组、扑救组、水源保障组、器材供应组、火场看护组、后勤保障组等)(详见附件XX),防止出现一看现场都是人、干事不知道找谁的混乱现场,同时要加强火场管理,防止无关群众拍摄小视频利用微信、抖音等传播导致舆情发酵;及时关注网上舆情,对于已经上网流传的,要及时调查反馈,主动应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明火熄灭后,要组织足够力量做好火场看守工作,看守火场时间不低于明火熄灭后4个小时,严防死灰复燃。 (责任单位:XX森防办,各XX<街道>、林场,森林消防大队、消防救援大队完成时限:4月1日—7日) 3.严厉查处,快侦快破依法严惩。XX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局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调查掌握火灾起因,对违规野外用火者或涉嫌失火、纵火犯罪的,依法依规从快从严查处,XX融媒体中心及时派员跟踪曝光相关肇事者及其行为,及时在XX电视台新闻栏目进行播报,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XX法院、检察院要加大林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力度,依法严惩森林失火等破坏森林刑事犯罪案件,推动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责任单位:XX自然资源局,公安分局,法院、检察院,融媒体中心完成时限:火情发生时) (四)巩固提升阶段(4月8日至15日) 各XX(街道、林场)、XX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对清明节期间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完备的森林火灾风险防控体系,并于4月15日前将总结报送至XX森防办。 (责任单位:各XX<街道>、林场,XX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完成时限:4月8日—15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统一部署、条块联动、全面覆盖”的原则,各XX(街道、林场)、森防指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增强责任意识,紧盯森林火灾防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XX森防指决策部署上来,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把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摆上议程,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建立清明森林防灭火专项防治工作机制,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组织研究防治措施,层层压实责任,明确责任人及具体职责,做到事有人抓、责有人担,按照时序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三)注重工作实效。清明节期间,XX森防指成立由XX应急管理局和自然资源局领导带队,相关成员单位派员组成的督查指导组(详见附件XX),对照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明细表(详见附件XX),重点关注清明节期间涉及扫墓的镇、村(居)(详见附件XX),于4月1日至4月7日采取巡回督导的方式,对各XX(街道、林场)、各有关单位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①4月1日起至4月7日期间,凡发生1起森林火警的,由XX森防指进行XX通报批评;发生2起以上(含2起)森林火警或1起较大以上(过火面积超15亩)森林火灾的,由发生地政府向XX森防指作出书面检查。②火情发生在行政区域交界处,由涉及的两地共同派员开展扑救工作,凡因出动力量不足、缓慢或推诿导致火情进一步蔓延,由XX森防指进行XX通报批评;③扑救火情产生相关扑救费用,由发生地(镇、村)于2026年1月30日前支付到位;④对因工作不扎实、上报不及时、防控不到位、扑救不及时,导致发生森林火灾或发生复燃扩大燃烧的,将提请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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