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舆情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舆情事件,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树立“大舆情”工作理念,构建“预防为主、快速反应、科学处置、持续优化”的舆情管理体系,切实维护学校良好形象和师生合法权益。 第二条 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日常监测与分析研判相结合,积极主动做好舆情风险排查和化解工作,将负面舆情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学校成立舆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舆情管理工作。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舆情管理工作。 (三)及时处置,依法依规。对出现的舆情事件,要快速反应、及时处置,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四)实事求是,注重效果。坚持客观公正地分析和处理舆情事件,以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为目标,注重处置效果。 (五)追责问责,总结提高。对因工作失职、处置不当导致舆情事件发生或扩大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和完善舆情管理工作机制。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舆情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舆情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宣传部、学工部、教务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网络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负责日常工作。 第四条 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 研究制定学校舆情工作整体规划和相关制度。 2. 审定舆情应对预案和处置方案。 3. 统筹协调重大舆情事件处置工作。 4. 督导检查各部门舆情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5. 定期分析研判舆情形势,提出工作建议。 (二)办公室职责 1. 负责日常舆情监测、收集、整理、分析和研判工作。 2. 组织开展舆情应对培训和演练。 3. 建立舆情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更新舆情数据库。 4. 协调各部门开展舆情处置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5. 提出改进舆情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 舆情监测与预警 第五条 监测范围 (一)传统媒体: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 (二)新媒体平台: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社交媒体;新闻客户端、网站、论坛、贴吧、博客等网络媒体;以及其他新兴媒体平台。 (三)校园内部:校园BBS、各类群组、学生社团、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会等。 (四)其他:家长、校友、社会公众等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预警机制 (一)预警等级划分 1. 红色预警:对学校声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可能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舆情事件。 2. 橙色预警:可能引发一定范围的负面影响,可能引发局部群体性事件的舆情。 3. 黄色预警:影响范围较小,但可能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舆情。 4. 蓝色预警:潜在的舆情隐患,需要密切关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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