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责任清单 机关党委作为机关党建工作专责机构,应当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党的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落实“两学一做”和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有关具体要求,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业务知识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方面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 5.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6.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7.协助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干部;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奖惩提出意见。 8.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9.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10.抓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11.抓好机关党委班子自身建设,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12.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其他工作。 机关党委书记直接责任清单 履行管党治党直接责任,主动谋划和推进本部门机关党建工作,协助党委书记抓好机关党建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1.参加党委民主生活会和党委以及本单位负责人召开的有关会议。 2.抓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作风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3.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督促和指导所属党组织规范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 4.加强对所属基层党组织“三化三争”主题活动的督促指导。 5.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严格发展对象预审和基层党委审批制度。 6.加强机关党组织班子建设,指导所属党组织定期换届选举。 7.协助党委书记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支持机关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责任。 8.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发展环境。 9.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其他工作。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具体责任清单 履行机关党建具体责任,在机关党组织书记的领导下,认真抓好本部门机关党建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 1.列席党委民主生活会和党委以及本单位负责人召开的有关会议。 2.制定本单位年度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并抓好落实。 3.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作风情况,定期向机关党委汇报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督促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 5.组织实施好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6.督促所属党组织按时足额上缴党费,做好党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7.制定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教育培训,指导各党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各项具体工作。 8.加强机关党风廉政教育,支持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责任。 9.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其他工作。 机关纪委责任清单 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 1.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2.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3.协助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4.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 5.按照有关规定,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6.受理党员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机关纪委书记具体责任清单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在机关的贯彻落实,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委决议和各项规章制度在机关的贯彻执行情况。 2.协助机关党委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检查机关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分析研究,制定措施整改。配合党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做好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 3.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宣传教育和严格执纪相结合,在机关内开展多种形式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4.加强对机关作风建设的监督,及时纠正损害干部职工利益的不正之风,督促和协助解决机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5.推进机关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对反腐倡廉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6.开展对机关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7.加强机关重点关口(如干部人事、物资采购、工程招标、财务资产等)的监管。 8.对机关党组织及科级以下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根据需要进行初查。 9.按照信访工作制度,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受理对机关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受理被处理党员、干部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协助党组织对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的教育。 10.组织反腐倡廉工作调研和理论研究。 11.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监督机关严格执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防止和纠正“四风”。 12.完成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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