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特制定本负面清单,明确整治工作的重点方向和禁止行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民生领域腐败问题 扶贫资金挪用或贪污:严禁在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管理过程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行为,确保每一分扶贫资金都用在刀刃上,惠及贫困群众。 教育乱收费与“微腐败”:禁止学校及教师违规收取费用,如强制购买教辅材料、违规补课收费等,以及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吃请等行为,维护教育公平。 医疗卫生领域“红包”现象:严禁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收受患者及家属红包、礼品,以及利用职权推销药品、医疗器械等行为,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二、基层“微权力”滥用 村(社区)干部优亲厚友:禁止村(社区)干部在低保评定、危房改造、征地拆迁等工作中,为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群众利益。 “吃拿卡要”行为:严禁各级窗口单位和服务部门工作人员在服务群众过程中,以权谋私,故意刁难群众,索取或收受好处费。 工程项目“暗箱操作”: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等工程项目的监管,禁止未经公开招标、违规发包、偷工减料等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 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 虚假脱贫与数字造假:严厉打击为追求政绩而进行的虚假脱贫、数字脱贫行为,确保脱贫成果真实可靠,经得起历史检验。 文山会海与过度留痕:减少不必要的文件和会议,避免过度留痕、层层加码等现象,切实为基层干部减负,让他们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服务群众。 “新衙门作风”:整治一些干部存在的“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现象,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让群众办事更便捷、更满意。 四、强化监督与问责 畅通举报渠道:建立健全群众举报投诉机制,公开举报电话、信箱、网络平台等,鼓励群众积极反映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并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加强教育引导:通过典型案例剖析、警示教育等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引导其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 本负面清单旨在明确整治工作的重点方向和禁止行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为鉴,举一反三,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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