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佳节倍思“清”,欢度国庆慎微“廉”。2024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严防节日期间发生腐败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过节环境,XX纪委监委现将廉洁过节的纪律要求提醒如下。 筑牢思想防线,坚决做到“八个严禁”。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廉洁自律,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特别是“天价”月饼和蟹卡蟹券;严禁违规吃喝、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及福利;严禁参加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将探亲访友、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严禁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 坚持以上率下,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教育监督管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持续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底线意识。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既要带头严守纪律、作出表率,又要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坚决守住守好廉洁底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强化自我约束,守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带头遵守廉洁过节规定和作风建设纪律要求,确保廉洁节俭过节。 立足纠治并举,弘扬新风正气。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盯中秋、国庆这个关键时间节点,密切关注“四风” 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创新方式方法,通过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对于发现的“四风”问题,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核查处置,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作用,切实以纠治“四风” 新成效持续推动我市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向善向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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