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主要成效 (一)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三不”一体推进更加有效。一是织密网络强化监督覆盖。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二是严格标准促进工作规范。健全完善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指引》和《工作方案》,坚持问题导向,严查专项问题、重点问题,对市内*个街道、*个部门的*家单位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三是协同联动提升监督质效。建立协作区制度,推动监委与政法、信访、财政、审计、市场监管等*个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加强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举办“联勤联动”座谈会和“一把手”述责述廉会议,进一步增强监督合力。四是深化联合办案机制,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市纪委监委与市检察院、市法院建立侦查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办理案件*件。 (二)始终坚持惩防并举,纠治并举更加有力。一是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准确把握政策策略,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人次,占比*%;第二种形态*人次,占比*%;第三种形态*人次,占比*%。二是坚持严管厚爱结合。在问责上坚持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确保问责一个、警醒一片。在保护上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对不实举报进行澄清正名,保护干事创业者的积极性。三是强化以案促改功能。做好以案促改和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是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有效探索,通过印发《警示教育材料汇编》《工作提示单》,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警示教育大会,督促案发单位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抓好以案促改工作。 (三)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更加有效。一是深化拓展民生领域正风反腐。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先后开展涉农资金发放、社区服务管理、医保社保、供气供热供水、生态环保、教育医疗等领域专项整治。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期*人。二是扎实开展乡村振兴专项监督。聚焦“五个振兴”,紧盯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创新实施“小微权力清单”“码上行动”等制度措施,推动基层治理见成效、群众满意在基层。三是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强化“四个不摘”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整治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四)始终坚持系统观念,标本兼治更加有效。一是注重发挥系统优势。压实条块责任,加强上下联动,凝聚基层监督合力。如结合我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加强对重大工程项目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供销系统腐败问题重点整治等工作,推动构建清廉供销体系。二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主体责任清单等制度规定。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推动“一把手”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三是突出“基层基础”。扎实推进乡镇监察办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乡镇监察工作流程图,制定《乡镇监察工作手册》,夯实基层监督力量。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一些地方和领域依然易发多发。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整体形势依然严峻复杂。202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件,同比增长*%,其中乡科级及以下占*%;涉及乡科级干部*人,同比增长*%。反映出“微腐败”仍未完全根治,防反弹回潮压力依然较大。(二)责任落实尚有落差。少数党组织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引领推动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作用发挥不充分;个别职能部门缺乏行业监管职责意识,履职尽责不够到位;部分纪检监察机关存在不敢担当、不愿斗争、不会斗争的现象,影响了整治工作的实效。上述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下大力气解决。 三、下一步计划打算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实施精准整治。一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市委牵头抓总统一指挥、监察监督促进、部门具体落实、市乡联动推进的工作格局作用。二是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有效整合资源力量,凝聚工作合力。针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新特点新表现新趋势,加强调查研究和分析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三是探索“智慧监督”“数据治理”有效路径。主动适应信息化发展大势,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探索推进民生领域高频事项监督预警、突出问题监测预警机制建设,实现对相关问题的有效发现和处置。 (二)持续开展专项监督,不断传导压力。一是常态长效推进“民心守护”工程。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施政方向,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复发生率高的违纪违法问题,完善制度机制,找准切入点着力点,深入整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二是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聚焦乡村振兴重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截留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行为,坚决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腐败问题。三是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等专项工作。围绕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强化系统治理,开展金融领域政商“旋转门”、突击入股企业等问题排查清理专项行动;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供销系统腐败问题重点整治等等,最大限度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 (三)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一体推进“三不”。一是深入贯彻《监察法》和《监察官法》。组织开展宣传月活动、“青春·与法同行”主题开放日活动等系列活动;加强监察法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大对监察法的宣传力度;抓好新修订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等工作。二是强化“四项监督”统筹衔接。不断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衔接工作机制升级版,持续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将检察建议纳入纪检监察建议提出、督办、反馈程序;坚持依法依规惩处职务犯罪与追缴赃款赃物同步进行;探索实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等等.三是持续推进基层监察方式方法创新.加强基层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机制建设.积极探索把村级集体“三资”提级监督纳入基层监督体系有效途径等等.四是加强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办案协作配合制度机制.严格执行《监察机关协助公安机关立案规定》《监察机关协助人民法院通知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制度.强化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协作配合. (四)深化体制改革创新,健全监督体系。一是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有序推进派驻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深化垂直管理体制改革.二是全面实施系级领导干部办案责任制.三是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室建设.优化整合市直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力量.四是加强乡镇监察办规范化建设.五是继续抓好市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六是建立健全基层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沟通协作机制.七是强化监察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统筹衔接.八是有序推进监察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 (五)强化自身建设队伍素质提升。一是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坚持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精神。二是常态化对监察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发挥各级纪检监察干部交流群作用,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最新精神,研究制定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规划,组织开展年度全员培训行动,选派人员到省纪委参加办案学习实训。三是依法公开监察工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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