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把“我”摆进党纪学习教育,以“有我”之姿答好党纪学习教育的思想题、法纪题、廉政题,争做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合格党员。 以勤勉善学之“我”答好党纪学习教育“思想题”,锁紧“总闸门”。理论上清醒,方可信念上坚定。守纪之隙,起于信念根基的动摇和精神之钙的缺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广大党员首先需从思想上矫正偏差,以“为有源头活水来”的清醒,坚持抓好理论学习,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坚定信念、厚实党性修养、紧固思想“闸门”,保持思想的先进纯洁,从思想上守住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要时时检视自己的政绩观和人民性,深刻检视担当意识牢不牢固、斗争精神顽不顽强、为民初心深不深厚,找差距、查不足,补齐思想短板、行为短板、作风短板,勤修身、多修心,坚持正心明道、怀德自重,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时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从思想深处筑牢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堤坝”。 以知规明纪之“我”答好党纪学习教育“法纪题”,筑牢“防火墙”。“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学法才能懂法,知法才能守法。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原原本本学是开展学习教育的基本方式,也是主要形式。广大党员干部一方面要有“学如不及”的紧迫感,以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要求,学深学透、深学深悟,切实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从思想、行为上给自己念好“紧箍咒”;另一方面要有“严于纪规”的警觉,要自觉对照党章党纪和法律法规,知道哪些事“可为”、哪些事“不可为”,知道“不可为”之事干了是什么后果,坚决不触红线、不碰底线,时时、处处、事事将纪律规矩“前置”,始终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以自警自省之“我”答好党纪学习教育“廉政题”,托住“廉洁底”。“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贪是党员干部突破法纪红线最大的诱因。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从内心深处遏贪止腐。广大党员要用好警示教育这剂“良药”,自觉用典型案例、反面教材来警醒自我,用模范人物、先进典型来激励自己,保持“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的自觉,时时向榜样看齐,在学习典范中成为典范,自觉追求崇高精神境界,永葆廉政气节。同时,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主动听意见建议,敢于听批评骂声,时时校正坐标、修正航向,喝得“苦口良药”,听得“逆耳忠言”,保持“闻过则喜”的状态,拿出“知耻而勇”的劲头,走好“廉政守纪”的大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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